随着人们对生活需求的逐步提高,文具用品的安全性也越来越引起关注和重视,提别是文具用品中可迁移元素和有毒化学物质会对人体健康产生危害,尤其对中、小学生身体造成伤害。因此世界各国制定了许多文具类产品质量标准,并且还推出了各自的玩具和消费品安全标准,且每年都在增加新的内容。但国际上专门针对文具的法律法规较少,多数文具产品在出口欧美等国家时,都按照玩具及消费品的相关通用安全要求进行管制,由于相关的安全或环保技术要求一般是分布在不同的法律法规中且各国之间还存在一些差异,因此各国对文具也存在这不同的要求。表1汇总了与文具先关的各个国家和地区的标准和法规以及它们的适用范围及对文具中有害物质规定的技术要求。
表1各个国家和地区与文具有关的标准和法规
国家/地区 | 标准号 | 适用范围 | 控制指标 |
国际标准化组织 | ISO 8124-3:2010《玩具安全 第3部分:特定元素的迁移》 | 各种玩具材料,包括玩具涂层 | 造型粘土 | 锑≤60,砷≤25,钡≤250,镉≤50,铬≤25,铅≤90,汞≤25,硒≤500 |
其他玩具材料(除造型黏土和指画颜料) | 锑≤60,砷≤25,钡≤1000,镉≤75,铬≤60,铅≤90,汞≤60,硒≤500 |
欧盟 | EN71-1:2014《玩具安全 第1部分:机械和物理性能》 | 各种玩具材料,包括玩具涂层 | 包括无非功能性利边、尖点;功能性利边,尖点,小部件应有相关警告标识等;其他机械物理性能 |
EN 71-2:2011+A1:2014+A2:2016《玩具的安全性 第2部分:易燃性》 | 各种玩具材料,包括玩具涂层 | 毛发、纺织等易燃玩具燃烧速率的要求 |
EN 71-3:2013+A1:2014《玩具安全 第3部分:特定元素的迁移》 | 各种玩具材料,包括玩具涂层 | 化学安全:19种可迁移元素的要求 |
EN71-9:2005+A1:2007《玩具安全-第九部分有机化合物》 | 不同玩具中所用到的有机化合物的要求 | 对有机有毒化合物的要求:阻燃剂,染料,芳香胺,单体结构,溶剂(可迁移),溶剂(吸入溶剂和迁移溶剂),防腐剂,增塑剂等 |
2009/48/EC欧洲玩具指令 | 各种玩具材料 | 对致敏芳香物质、香料、可迁移元素有一定要求 |
1907/2006/EC
| 可接触部件,或者可放入口中部件 | 总铅含量 |
产品:油漆或颜料原料 | 总镉含量不得检出 |
基材或涂层 | 限值:塑料和金属:<100 mg/kg, 物体上的涂层/油漆:<1000 mg/kg |
含镍的金属制品、电镀镍的塑胶制品 | 镍释放量≤0.5 mg/(cm·week) |
塑料与涂层 | 邻苯二甲酸酯(6P):BBP+DBP+DEHP<0.1% DNOP+DINP+DIDP <0.1% |
可能长期和皮肤或口腔接触,并且有塑料、橡胶、涂层的产品 | 多环芳烃(PAHs) 8项: 儿童用品和玩具: <0.5 mg/kg 其它产品: <1 mg/kg |
油墨、胶粘剂、油漆、有机溶剂 | 苯<5 mg/kg |
皮肤可接触的纺织品与皮革产品 | 偶氮染料(AZO Dyes):每种初级芳香胺含量小于30 mg/kg |
皮革 | 富马酸二甲酯:≤0.1 mg/kg |
六价铬< 3 mg/kg |
纺织品 | 壬基酚聚氧乙烯醚(NPEO)≤100 mg/kg |
非金属材料(塑料为主) | 有机锡8项 |
石棉 | 全面禁用 |
94/62/EC《欧盟包装和包装废弃物法令》 | 包装材料 | Pb, Cd, Cr(6+),Hg含量加和<100 mg/kg |
BS7272-1:2008BS7272-2:2004《笔帽及端盖的安全标准》 | 笔类 | 笔帽尺寸或者通气流量要求:尾塞不可接触、拉拔力、倒角或者通气流量要求 |
美国 | ASTM F963-16《美国玩具检测标准》 | 玩具与儿童用品 | 机械和物理性能 |
燃烧性能 |
化学安全 |
消费品安全改进法案《H.R. 4040》 | 儿童玩具或儿童用品 | 总铅:基材中总铅<100 mg/kg; 涂层中总铅<90 mg/kg |
邻苯二甲酸酯(6P):使用或者滥用测试前后能接触到的可塑材料邻苯每种<1000 mg/kg |
加州65提案 | 出口美国加利福尼亚州的产品 | 总铅<100 mg/kg和邻苯<1000 mg/kg |
16 CFR 1500《液体中的有害物质》 | 液体或液体填充物(修正液、固体胶等) | 为8岁以上个人设计使用的液体配件或者液体填充物件,以下物质控制限量,超出时需要特殊标识 a. 乙二醇<10%; b. 二甘醇<10% ; c. 甲醇<4%; d. 石油馏出物<10%; e. 苯<5% f. 松脂<10% g. 甲苯<10% h. 二甲苯<10% |
美国包装和包装废弃物法令(TPCH) | 包装材料 | Pb, Cd, Cr(6+),Hg含量加和<100 mg/kg |
我国国内对文具及原材料的安全要求,2008年4月1日学生用品中第一部强制性国家标准 GB 21027-2007《学生用品的安全通用要求》正式实施,其范围定为学生用品,不包括对其他办公文具要求。目前,我国针对文具原材料或产品相关的强制性要求主要为表2中的4个标准。
表2国内文具及文具原料相关标准
标准号及名称 | 适用的范围 | 控制指标 |
GB 6675.1-2014《玩具安全 第1部分:基本规范》 | 玩具 | 所有产品包括可放入口中的产品 | 邻苯二甲酸二丁酯(DBP)、邻苯二甲酸丁苄酯(BBP)、邻苯二甲酸二(2-乙基)己酯(DEHP)三种增塑剂总含量≤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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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放入口中的产品 | 邻苯二甲酸二正辛酯(DNOP)、邻苯二甲酸二异壬酯(DINP)、邻苯二甲酸二异癸酯(DIDP)三种增塑剂总含量≤0.1% |
GB 6675.4-2014《玩具安全 第4部分:特定元素的迁移》 | 玩具 | 造型粘土 | 锑≤60,砷≤25,钡≤250,镉≤50,铬≤25,铅≤90,汞≤25,硒≤500 |
其他玩具材料(除造型黏土和指画颜料) | 锑≤60,砷≤25,钡≤1000,镉≤75,铬≤60,铅≤90,汞≤60,硒≤500 |
GB 21027-2007《学生用品的安全通用要求》 | 1)油画棒、水彩笔、橡皮擦、彩泥、涂改制品学生用品的印刷部分、书写笔、记号笔等 2)涂改制品(修正液、修正带) 3)胶黏剂(固体胶、液体胶、白胶) 4)书包、笔袋面料,辅料 5)学生用品所使用的染料 | 可迁移元素的限量同GB 6675-2003 |
涂改制品:苯含量≤10 mg/kg ,不应含有氯代烃 |
胶黏剂:游离甲醛≤1 mg/kg;苯≤0.2 mg/kg;甲苯十二甲苯≤10 mg/kg;总挥发性有机挥发物≤50 g/L |
书包、笔袋面料,辅料:甲醛≤300 mg/kg |
染料:符合GB 19601要求 |
本册亮度≤85% |
GB 18401-2010《国家纺织产品基本安全技术规范》 | 天然纤维和化学纤维为主要原料的纺织品 | 游离甲醛含量≤300 mg/kg,不得含有可分解致癌芳香胺染料 |
GB 20400-2006《皮革和毛皮 有害物质限量》 | 日用皮革和毛皮产品 | 游离甲醛含量≤300 mg/kg,不得含有还原条件下可分解出23种芳香胺的偶氮染料等 |
综上所述,国外的文具标准比较完善,我国的标准还是有很多需要改进和添加的地方。通过学习国外的标准,我国可以制定出属于我们自己国家的系统性文具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