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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通知】关于申报(续报)2024年度浙江省A、AA、AAA级 “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公示的通告发表时间:2024-02-28 08:44 根据《浙江省“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公示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的有关规定,现就2024年度浙江省A、AA、AAA级“守合同重信用”企业申报公示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和条件 申报(续报)“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公示实行自愿原则。 (一)申报(续报)A级“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公示对象和条件 1、申报对象:全县范围内依法登记注册并连续正常经营满二年,且合同制度健全、管理规范、诚实守信、守法经营、经营效益好,经企业法人授权、具有独立资产、实行独立核算、对外独立签约、依法设立的分支机构,实行企业化经营管理的事业单位、农业专业合作社,可申报参加浙江省A级“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公示。 2、续报对象:2022年10月22日首次公示(继续公示)的A级“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已公示为AA级的企业除外),且合同制度健全、管理规范、诚实守信、守法经营、经营效益好。未申报继续公示的,原公示期满后自行失效。 3、申报条件:申报2024年度A级“守合同重信用”企业的,应高度重视合同管理,有完整的合同体系;每个年度的收入性和支出性合同总数,应达到一定的数量。 (二)申报(续报)AA级“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公示对象和条件 1、申报对象:连续二年公示为浙江省A级“守合同重信用”企业的,且合同制度健全、管理规范、诚实守信、守法经营、经营效益好,经企业法人授权、具有独立资产、实行独立核算、对外独立签约、依法设立的分支机构,实行企业化经营管理的事业单位、农业专业合作社,可申报参加浙江省AA级“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公示。在全市同行业中排位靠前或影响力较大的重点骨干企业、市政府重点扶持行业的小微企业,可直接申报浙江省AA级“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公示。 2、续报对象:2022年9月28日首次公示(继续公示)的AA级“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已公示为AAA级的企业除外),且合同制度健全、管理规范、诚实守信、守法经营、经营效益好。未申报继续公示的,原公示期满后自行失效。 3、申报条件:申报2024年度AA级“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应高度重视合同管理、有完整的合同合规管理体系、对合同实现信息化管理、每个年度收入性和支出性合同达到一定的数量。 (三)申报(续报)AAA级“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公示对象和条件 1、申报对象:连续二年公示为浙江省AA级“守合同重信用”企业的,且合同制度健全、管理规范、诚实守信、守法经营、经营效益好,经企业法人授权、具有独立资产、实行独立核算、对外独立签约、依法设立的分支机构,实行企业化经营管理的事业单位、农业专业合作社,可申报参加浙江省AAA级“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公示。在全国或全省同行业中地位靠前或影响力较大的重点骨干企业、省政府重点扶持行业的小微企业且A级连续公示期满二年,可直接申报浙江省AAA级“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公示。 2、续报对象:2022年8月26日首次公示(继续公示)的AAA级“守合同重信用”企业,且合同制度健全、管理规范、诚实守信、守法经营、经营效益好的。未申报继续公示的,原公示期满后自行失效。 3、申报条件:申报2024年度AAA级“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应高度重视合同管理,有完整的合同管理体系并对合同实现信息化管理;每个年度的收入性和支出性合同,应达到一定的数量。 二、申报公示的程序 (一)企业申报 企业网上申报,网址:http://szxt.zjamr.zj.gov.cn/,申报系统将于2024年4月1日开放。 (二)申报材料提交时间 对符合条件的申报AAA级“守合同重信用”企业于2024年4月30日前通过申报系统将推荐企业提交到市市场监管局。申报AA级“守合同重信用”企业于2024年6月15日前通过申报系统将推荐企业提交到市市场监管局。申报A级“守合同重信用”企业于2024年7月15日前通过申报系统提交县局。 宁海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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